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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岸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二季度招聘1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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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教育学类专业报名考生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毕业证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认定。若毕业证书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条件的,以证书原件材料为准,均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证书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如未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栏目进行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在2023年6月6日9:00—6月10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jpg格式照片,20kb以下)。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3年6月10日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审核不通过的,不能缴费参加考试。

所有网上报名考生均应在综合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2023年6月10日15: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缴费成功的,不能参加考试考核。

(三)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南岸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成功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3年6月14日9:00至6月17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和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期间以及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按照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按“总成绩计算规则”折算后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南岸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复审在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进行,进入综合面试人选应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栏目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附件7)。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综合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综合面试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折算后的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折算后的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综合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综合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南岸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综合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8);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南岸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栏目发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缴纳面试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面试环节中,专业技能测试以试讲、实操(部分岗位设考)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其中试讲时间为10分钟,实操时间不少于5分钟,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综合面试以结构化面试进行,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专业技能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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